作者:admin人气:0更新:2025-09-04 18:30:10
建筑防火篇的这部分内容属于阶段回顾的一部分,也是需要强化记忆的重要知识点,要求大家背诵下来,不断熟悉,尤其是加粗部分是历年考点,必须掌握。
第二章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
第三章 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
第一节 建筑分类
一、按使用性质分类
(1)民用建筑。按使用功能和建筑高度,民用建筑的分类见表 2-3-1。(P52)
二、按建筑高度分类
按建筑高度可分为两类。
(1)单层、多层建筑。27m以下的住宅建筑、建筑高度不超过24m(或已超过24m但为单层)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。
(2)高层建筑。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。我国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,称超高层建筑。
下周五, 第二部分咱们再继续....
标签:不建高层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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